那夜从牛棚里逃出来后,陈孝平不敢停下,赤脚在山林间跑到天明,终于在晨光中看见些许城市的影踪。
他不知道那是哪里,又算不算市区,只是再也跑不动了,脚踩上水泥路的瞬间他“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膝盖在路面上磕出了血,可他连觉得痛的力气都没有了,身体不受控制地往一旁歪倒,不管不顾地昏过去。
后来他知道自己最终到的地方叫做青山新市镇,亦是之后的屯门。
香港的街道车水马龙,密集楼房是中洋结合的风格,街上行人衣着艳丽,还有金发碧眼的洋人,挽着美丽女人,嘴里叽里咕噜说着鸟语,不是发出哈哈大笑。不过陈孝平听说屯门还不算什么,要到尖沙咀,到本岛去,那里能体会到什么叫真正的灯红酒绿,亦能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拼了命也要到香港来。
总之,香港和陈孝平真正出生的地方简直天差地别,几乎没一处相似。
就在这陌生繁华的街头,他一待就是五年,如游魂野鬼一样孤单单游荡在陌生的石屎森林里。
他没有身份,哪怕什么都没做,见到警察亦要赶紧逃跑躲藏;他学会讲一口没口音的粤语,方便伪装成当地人,少受一些冷眼;他找不到工作,只能靠小偷小摸维持生活。
他跟着父母到香港来,本是为了过得更好,可现在他既没了父母,过得也不好。
直到十三岁那年,一切似乎终于迎来了转机。
“得啦——先停下。”
伴随着这声命令,落在身上的拳头和棍棒终于停下,陈孝平被扯着衣领,像条狗一样丢到某人的脚边。疼痛像是藏在血肉之下的怪物,一鼓一鼓地跳动,他挣扎着想要抬起头,却实在没力气。
一只手揪着他的头发,将他硬生生拽起来。时年的新义安话事人崩牙雄眯缝着一双眼打量他,接着那人将一个不起眼的黑色皮质钱包拿到他眼前,明知故问:“细路,你偷的?”就好像刚刚钱包被搜出来后的那顿打不是他吩咐的一样。
陈孝平不停地喘着粗气,痛得说不出话,不过他也没有说话的必要。
“你只手都算快喔,”对方一边说话,一边慢条斯理地打开钱包,从里面抽出一沓港纸,“咁差钱啊?想唔想要?”
那一沓红色的纸钞上印着刀剑一样伫立的摩天大厦,数字一后面跟两个〇。陈孝平这辈子第一次见到那么大面额的钱,还不止一张,而是一沓,以至于他对于崩牙雄手里到底拿着多少钱毫无概念,只虚无地知道有很多很多。
他咬牙沉默,然后再次点头。这没什么好否认的。
他的坦诚惹得崩牙雄笑起来,露出前头两颗镶补过的金牙,接着那人出乎意料地松手,纸币哗啦啦从把空中散落,落得满地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