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平几乎本能就要伸手去捡,但他手指一颤,生生忍住了。
“做乜唔执?”崩牙雄的询问在头上压下来。
他当然想捡。这世道只有有钱才能活,才能不被歧视欺辱,陈孝平当然想钱想疯了。可事实是,他偷了崩牙雄的钱包,现在人赃俱获,只要崩牙雄一句话他就要死,捡钱又有何用?他虽不怕死,却不想死得这么无声无息。他不甘心自己受过这么多苦,到头来还似一只随手就能被碾死的蝼蚁。
他不甘心。
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疼痛不断刺激着神经,反倒使得陈孝平的脑子更清晰冷静起来——他察觉到崩牙雄话里话外似乎没有要杀他的意思,否则早就可以动手了。
这让陈孝平的内心生出一阵冲动,他想,与其终日靠旁人偶尔施舍的一点善意和同情苟活,不如靠自己爬起来。
反正都会死,不如堵一把。
“大佬,我错了。是我不长眼。不该偷你的钱。”他忽然开口,主动认错。
周围一片沉寂,许久,崩牙雄终于发话,说:“你偷钱无所谓,我大把。但是……
那人说着,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那上面是一个小女孩,扎着两根羊角辫,穿着漂亮的连衣裙,像个洋娃娃。
“你偷这个,不行。”
陈孝平语塞,他想,谁又会知道有人的钱包里除了钱还放其它的东西。既然这张相片如此珍贵,就干脆别放钱包,放保险箱,岂不更好?
当然,这些话他也只能心里嘀咕,是绝不敢,也不能说出来的。
“明唔明啊?明就应一声啦。”崩牙雄见他不答话,拿手扽了一下他的脸。
“……知道。”
“行啦,看在你还小,放你一次,”崩牙雄顿了顿,“你很伶俐,偷东西的手艺也不错,来帮我做件事?”
陈孝平吊起的心在这一瞬间彻底落下,他知道自己赌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