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黑色的连帽卫衣,一件破洞牛仔裤,一双帆布鞋。
高高瘦瘦。
时光真是奇妙,她也曾经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上任何人,却没想到,会对这个男人有所动心。
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根本说不出他哪里好。
甚至是他只是一个住着地下室的流浪歌手。
时常背着一把吉他到处演唱,去赚取个生活费用。
但……!
她还是觉得,他身上还有着一些难以言喻的东西,仿佛和她有那么些许的共鸣。
不然,她怎么会被他吸引呢……!?
这一次去A市过来,自己也与他说了。
他去酒吧驻唱,她在底下默默的听歌,他结束的时候,她离开,随后他追了出来。
只不过——
他拉住她,两个人说话不过两分钟的时间。
或许,两分钟都不到。
因为——
她转身后,直接就蹦出了一句话:“我马上要赶飞机,最近会不在A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