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亲自拿起酒壶,为马世耀斟酒。⊙,
“这顿酒给马大哥送行,预祝你一路顺风。”他替马世耀倒满酒,今天马世耀穿着一件灰色长袍,从营里出来前,刚洗过了澡,还修过了面理了发,胡子也细心的修过了,配上长衫和**帽,倒像是个地主掌柜。
李安看他并不怎么轻松,便道,“其实不回老家也好,你想,那些年你在陕西没少打仗,故乡里,抄过的缙绅地主富商们的家也不少,得罪过不少人,名声也算不得好。这一回去,当个平头百姓,少不得会有人来找你算帐,说不定,一辈子还得背个贼寇之名。”
“此去漠南,天高地远,一切都是从新开始。农场里集体屯垦五年后,到时分了田有了地,再娶个婆姨,这日子不就好起来了。待有空时,将来带上儿女再回乡看看,修修坟祭祀下先祖,也就好了。”
马世耀接过酒,一饮而尽,将杯子轻轻放到桌上。
“是啊,一切重新开始,说来,我也确实没脸再回去了。身上背着的是贼名,都说衣锦还乡,我这个样子哪有脸回去。去漠南也好,重新开始,五年后,就自由了解脱了,再不用背着这沉重的包袱,每日里提心吊胆的,说实在的,这些年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总是做恶梦,昨天知道了处置结果,晚上我睡的很香,一夜睡到了大天亮,从未有过的踏实。”
李安也举杯饮了一口酒,不是一饮而尽,只是小口品偿着。今天是难得的休假时间,平时在军营里是不得饮酒的,但休假在外。只要不醉酒还是没事的。今天是为老乡送行,李安特意点了一坛五角钱的两斤装女儿红,以前可是没有机会喝这样好酒的。
酒入喉,有些火辣。
“过去的都让他过去吧,报纸上不也天天在说,如今是新社会嘛。过去那是腐朽的旧社会明王朝。如今可是帝国时代新社会了,一切都不同了。以前我们也都是活不下去,你从贼,我逃难,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情。但现在好,每个人都有重新选择,重新作人的机会。边疆虽远,可却也是崭新而美好的。”
李安拍拍老乡的胳膊,“你已经洗脚上岸了。可还有不少老乡,却还跟着执迷不悟的闯贼呢,哎。”
马世耀也已经知道李自成还没有死,据说逃去了汉中投了曹操罗汝才,他们一起拥了洛阳朱常洵的太子朱由菘称帝,朱由菘还封了李自成一个忠王。
忠王。
想到这个爵衔,马世耀觉得有些可笑。过去他也是那般的崇信李自成,觉得李自成有股子难言的魅力。现在看来,跟着李自成根本就没有出路。
当初他们确实是为了生存而造反。可现在李自成拒不接受朝廷的招安,还捧着前明宗室,这就是个人的野心了。
“听说你也在开拔了?”马世耀问。
“嗯,要西进。”李安道,具体的没有太多说,虽然西征军入陕后接着就要进甘肃。这是早预定好的,但对军队以外的人,他还是尽量的不多说。
上面已经下达了任务,前军先头部队马上就要出发,分驻陕西各府。轻骑部队则要进入黄河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