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陈的速度和打法,决定了他不可能像基德一样推进。让他自己运球到前场选择传球对象,还不如让他后场摘下篮板,然后用他标志性的单手长传直接将全场洞穿来的有效。”
画面上,陈牧在比赛最后时刻的精彩表演出现。
“你看,为什么陈当控卫的这几个回合里,效果会那么好。原因就在于,无论陈是面对吉布森还是罗斯,他都有绝对实力可以在一对一的情况下碾压得分。他当控卫强,并不是因为他的组织水平有多高,而是因为他的个人攻击力实在太骇人了。”
韦伯继续道:“当你有着可以干掉全联盟所有对位人的进攻实力的时候,你的任何一次传球,都有可能是致命的。”
“这就是为什么,乔丹、科比的传球都很厉害,但没有人会去想,如果他们来打控卫会如何之类的问题的原因所在。因为真让他们去打控卫的话,以传球优先来打球,反倒是抑制了他们的最强点啊!”
有道理。
韦伯说完,众人点头。
这一次,韦伯说的确实很有道理。
陈牧去打控卫不是不行,但那是暴殄天物。
他的背身和篮板球,他超强的攻击火力,他的内线补防协防,他的策应能力。
都要建立在他彻底摧毁对位人的基础上,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而如果他不那么做,不优先去摧毁对位人,而是优先想着如何组织进攻的话,他的很多特质,就被彻底浪费掉了。
“现在的里,陈是最强内线火力,这一点相信已经不会有人质疑了。我甚至可以大胆的说,陈如今的实力,就算是回到90年代那个中锋横行的年代中,也依旧会是内线最可怕的武器之一,不会比大梦、沙克他们弱多少。”
韦伯难得如此在节目里长篇大论,继续道:“放弃掉他那么多强项,却死咬着要他去进行他并不那么擅长的组织进攻,反而会让他变得犹豫。”
“说的很好啊。”
电视机前,陈牧和伊戈达拉等人看着,也是频频点头。
“克里斯看这个问题看的很深刻,你要是真去打控卫了,好不容易找到的杀气可能就会没了。那才真的可惜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