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生活作风问题就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罪名,但到了九十年代,这似乎已司空见惯。很多人认为,生活作风属于个人问题,并不能算是腐败。
但如今,多数贪官均有包养情妇的问题,这往往成为官员迈向腐败的第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八十年代是国家部委腐败现象比较严重,而九十年代则是沿海地区成为腐败高发带。
在九二年之前,国家部委的腐败要案所占比重较高,到九十年代初期有所减少、中期又开始有显著增加。在九二年之前,主要是在自身体系内部的腐败,特别是通过政府部门经商的方式涉足经济领域,利用审批权力谋取利益。在中央要求党政机关所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之后,这种腐败现象在逐渐减少。
但是,在九二年之后,又有一种新的腐败形式在国家部委中出现,就是高官与一些地方性的企业勾结在一起,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为这些企业谋取利益。
如果说前一种腐败类型还是以单位腐败为主的话,后一种腐败基本上是这些政府官员个人的行为,自身直接从中获利。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高官腐败案件中,一半儿是与金融部门有关,还有另外一半儿是与企业股票上市有关,这些案件涉案金额非常庞大,突现了国内重要经济部门的金融监管,存在很多的漏洞。
事实表明,大多数涉案的高官在作案手法上比较谨慎隐蔽,受贿金额巨大,但行贿人数很少,个人得益丰厚,但减少了被揭发的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党政官员都会结交一些工商界的朋友,这在有的时候是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但能够近水楼台的业者,往往成为贿赂的特许提供者,有的甚至扮演了中介的角色。
由于这样的操作减少了官员直接受贿被发现的风险,也往往比较能为一些高官所接纳。
妻子、儿女在高官腐败案件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事实表明,家人在官员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腐败行为的情况很少。
有的时候,家人的贪婪更助长了官员的腐败行为,使得他们加快暴敛财富的速度,而有的时候,政府官员自己并不出面,而由家人通过办公司的方式把黑钱洗白。
腐败官员的家人及贴身亲友利用其权力和关系,狐假虎威,巧取豪夺,谋取巨额经济私利的现象,败坏了公权力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九十年代的腐败高峰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腐败了的官员们独断专行所产生的问题。
简单地说,也就是因为这些人具有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的权力。
而这些人,都是经过组织部门左一关、右一关考察过的,都是往往被认为是德才兼备之后才被选上来的,都是让组织放心的接班人,怎能轻易让人随便怀疑,甚至还要对他们监督?这么做的话,不是在怀疑党的领导又是什么?
所以当时有了犯了事儿的市委书记就说了一句老实话,“官当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国家的法令、法规在我这里也得变通执行。我同意的执行,我不同意的就不能执行。我说一不二,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任市委书记五年,没有一个人找我谈话。市公检法的领导都是我任命的,他们用的是市里的钱,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敢监督,所以监督机制对于我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