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就喜欢文化人。”姑娘伸手就搂住了赵宝脖子。
“哎,哎……别上嘴啊,我还没准备好。说这在厕所,让人看见了多不好。”赵宝满头是汗的推搡着。
“咣当!”
就在这时,厕所门再次被推开,又是一个苗条大个的姑娘走进来,低头笑着问了一句:“丽莎,能忙活过来嘛?哎呦,这喝了酒的人才难摆弄呢,来,我帮帮……。”
赵宝一愣,眼神明亮的赞叹道:“……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太直接。”
……
路上。
秦禹并肩与林念蕾漫步在满是白雪的街道上,心里有着无限的轻松之感。
林念蕾大咧咧且爱开玩笑的性格,吸引着秦禹。她长相漂亮,美丽动人,永远乐观向上的心态,同样让秦禹心生好感。因为人就是这样,越难拥有什么,就越想往哪个方向靠近。而对于秦禹来说,他的生活已经足够勾心斗角了,所以林念蕾的独特气质,就更加在这种环境中显得弥足珍贵。
如果是几个月以前,秦禹还没有认识老猫和马老二等人,没有得到李司欣赏,没有机会去用命搏一个远大前程的时候,那他暂时绝对不会考虑谈情说爱的事儿。因为他自己都难活,那又有啥资本在这个时代,这么早的娶妻生子呢?
但现在情况略有所转变,既幸运又肯玩命动脑的秦禹,在松江目前也算站稳脚跟了。所以当他逐渐和林念蕾靠近后,心里就对她产生了好感,有了喜欢。
秦禹不清楚林念蕾对自己是怎样的感觉,但从一些琐碎细节上,他却能明显感受到憨憨起码对他不反感。
或许是秦禹当初救过她的命,或许是他们共住一个大院,平时走动的勤一些,交往的频繁一些,所以才让林念蕾对他很亲近。
可这种亲近是喜欢吗?
秦禹有些拿不准,心里也在犹豫着,自己如果步子突然迈的太大,那对方不接受,会不会以后连朋友都没得做,再见面会不会很尴尬。
前方。
林憨憨穿着皮靴,步伐轻飘的故意踩着积雪,声音动听的喊道:“秦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