呤哈,你们看,他竟然坏不高兴了!”这些强盗们仗着人多,根本就不把罗蒙这么一个看起来瘦弱无比的斯文青年放到眼里。
他们都是些流窜的无赖混子出身,对于一些职业者的信息,也并不了解。
即便此时的罗蒙穿着一件德鲁伊长袍,可看在他们的眼里,却觉的只是一件贵族款式的衣服罢了。
当然了,这些人的真正身份。并不只是普通强盗这么简单,从他们精悍的身体素质来看,就绝对不是普通百姓能比喻,不过此时的他们穿上了百姓的衣服,就只是一群普通强盗罢了。
罗蒙脸色阴沉下来,在他们看来。就像是一只小羔羊,准备向大老虎威一样,他们见了,觉得甚是好笑。
“好了,一会有别的巡逻的士兵过来就不好了,赶紧让他交出钱来”不,直接将他捆上算了。当兵这么多年,也没捞着什么油水,如果这一票真的干的大,不如就直接卷了钱走人了,还回什么领地,你们说是不是?”其中那个为的人说着。
“您说的没错,与其跟着别人。给贵族老爷当奴仆,倒不如跑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占个村子。好好的享受一番强盗们说笑着,就耍动手。
“啊!你们快看!”这时,终于有一名强盗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指着前面的小羊羔,突然出了惊恐的叫声。
“你叫什么啊,啊”。其他人笑着说道,可当他们的目光,重新落到罗蒙的身上时,一时,场面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就见他们认为的那个小羊羔,此时正探着一只手,修长的一只手上。一团火焰,正在熊熊燃烧着。
法术!
他们以为只是个贵族的家伙,居然会法术!
这个认知,立刻让他们头上冒汗;即便是再不学无术的人,也不会不知道,会用法术的人,都是怎样恐牛的人!
“该死,为什么没人告诉我们,这家伙会法术!”
“我们是不是让人给耍了?赶紧跑吧!”
“对!咱们赶紧撤吧!让那群家伙给耍了!”
罗蒙冷冷的声音,随之响起:“你们走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