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野人,只是野人!”也有例外的人,有个忠诚勇猛的指挥官带着些骑士转头应战了:“他们不是我们的对手,记住我们的骑士信条——杀啊!”
刚刚喊完狠话,这指挥官就被野人们扎了一身的标枪,跟狼牙棒似的惨不忍睹。
那些身穿板甲的骑士们也没讨到便宜,迎面撒过来十几张藤条编制的大网,全都罩在里面变成滚地葫芦——野人们顾不上收拾这些铁罐子,直接向那些无甲也无盾的马夫下黑手,石斧短弓吹箭之类的玩意也用上了,中间还隔着二三十米,这边的人就成片往下倒。
汤森长官已经交代了,在安全的前提下,马夫是首先猎杀目标。因为马夫们轻装而且走惯了山路,是最容易逃跑的人——至于那些佣兵和骑士,就是要让他们逃,天寒地冻山高路险,他们跑着跑着就会自己死掉,根本不用自己动手。
“各队组成队列!”船长捡起一张长弓,便下令边射冷箭:“前进!”
“前进!”部落勇士们下意识的组成人墙,把超长的长枪顶在前面,雄纠纠气昂昂的踏步前进,居然没有初次上阵的慌乱与踌躇,因为敌人就在哪里慌乱着,随便下手杀就是了!
汤森长官说的没错啊,这种顺风仗打起来真是毫无难度!
“穿皮袍的别放跑了!”猴子赶紧让护卫出身的手下冲上去抓人:“长官交代都要活的!”
自从露面开始,下令的人就是船长和猴子,因为汤森已经追异能师去了,这倒不是因为他冲动——决不能让人知道这里的实情,异能师也一定要杀掉,要不然后患无穷!
但现在有可能干掉他的,就只有汤森本人了。
云遮雾绕的雪峰上,艰难奇险的小道上,两个身影正在飞驰。
前面的人身穿精美皮甲,时不时会猛然提升速度,把后面的人拉下一大截;后面的人身穿白色伪装衣,始终以恒定的速度跟随,显得不慌不忙。而且他还偶尔射一箭或者丢个石头什么的,让前面的人慌乱一阵。
前面跑的人是异能师,后面追的人自然是汤森。就这么一条路,汤森才不怕对方能逃掉,就算他拼命跑也就那样。他跟对方保持着目视距离,专心致志的消耗着对方的体力和意志。
汤森知道异能师不是武士,他们的体魄并不强壮,有爆发但不能持久,只要让他们处于极度惊慌中,体力很快就会枯竭。他也没想过自己能一箭射死对方,事实上他还没练过射击,这只是在告诉对方“我又追上来了”而已。
所以,双方的实际距离虽然时近时远,但却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