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瑞及内阁分别呈请要求惩办曹吴,为这命令与前令大相径庭,徐世昌不肯签署。段派便以重兵围总统府,强迫徐世昌下令。边防军方面则传出消息,如八日午夜免曹吴令不下,则琉璃河方面当于九日上午首先开火。
徐世昌在被威迫下,不得已将内阁送呈惩办曹吴之令盖印发出。
惩办曹吴令如下:“前以驻湘直军,疲师久戍,屡次吁请换防,当经电饬撤回直省,以示体恤。乃该军行抵豫境,逗留多日,并自行散驻各处,实属异常荒谬。吴佩孚统辖军队,具有责成,似此措置乖方,殊难辞咎,着即开去第三师师长署职,并褫夺陆军中将原官,暨所得勋位勋章,交陆军部依法惩办。其第三师原系中央直辖军队,应由部接收,切实整顿。
“曹锟督率无方,应褫职留任,以观后效。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中央所以指挥将帅者,即将帅所以控制戎行。近年纲纪不张,各军事长官,往往遇事辄托便宜,以致军习日漓,纪律因之颓驰。嗣后各路军队,务当恪遵中央命令,切实奉行,不得再有违玩,着陆军部通令遵照。此令。”
九日,边防军第三师开赴廊房,边防军第一师与陆军第九师、第十三师、第十五师开向长辛店、卢沟桥、高碑店一带。
十日,段祺瑞在团河成立定总司令部,自任总司令,派徐树铮为总参谋,段芝贵为第一路司令,曲同丰为第二路司令兼前敌司令,魏宗翰为第三路司令,傅良佐为总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