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一个重大的分歧,发生在对外借款上。
南京临时政府因财政极其困难几乎无法运转,曾试图与华俄道盛银行签署一个借款一百五十万英镑的借款合同,以全国税收做抵押。
多少年了,国人早就为外债和赔款压得喘不过气来,南京临时政府有什么权力支配全国的税收?参议院讨论此案时,湖北议员刘成禺愤然离场,以辞职相威胁。
《民生日报》趁机发难,连篇累牍刊文痛斥南京临时政府和同盟会。
黎元洪也就此事致电孙中山:“前清借款之失,我辈呼号力争,言犹在耳。遽自效尤,何以谢我民国?……”声称自己和湖北军政府:“固守鄂中已历半载,戌马危急之顷,绝不敢言借债抵税,以误国民。”表示了对借债的坚决反对。
一九一二年五月九日,民社与统一党、民国公会、国民协进会、国民党合并为共和党,黎元洪当选为理事长。共和党成了参议院院中可以和同盟会抗衡的主要力量。
七月十四日,共和党鄂支部成立,孙武当选为支部长。
原来,湖北的革命组织是以孙武为首的共进会,和蒋翊武为首的文学社合合分分,现在则被共和党和同盟会的对立而取代。
不久发生了我们在第一卷中曾提到了的“群英会事件”。
“群英会事件”从表面看是对着孙武来的。当时的孙武,个人利欲有些膨胀,作风也很跋扈,利用手中的权力打击和排斥一起革命的同志,各方对他多有不满确是事实。
但“群英会事件”也有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些投身革命的人,因为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追求,就是推翻清廷的封建统治。在这个大目标下,大家是能够联合起来,采取一些联合的行动。比如,武昌起义前的共进会和文学社。
但是。每个组织,毕竟都是独立的组织,有各自的愿景和诉求。因此在有些方面,有些场合,这些在某个目标下联合起来的组织,很有可能成为相互对立的存在。
同样的,每个个人所以加入某个组织,从根本上说,这个组织代表了他的切身利益。当大家为共同的利益而努力奋斗的时候,大家同样也是能联合起来,采取联合的行动的。但是,另一方面,每个人又都是独立的个人,当他投身一个事业时,也会有个人的目的,个人的向往和追求,特别是有的人,甚至会怀有很高的奢望。
当这些奢望在起义胜利后得不到满足,就可能怀有很大的怨气,就可能迁怒于人。比如在“群英会事件”中,很多人就把这股怨气,和诸多不满加到了孙武身上。
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共患难容易,同富贵难。
任何举事和变革,都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要求。但如果把事情办得尽量合理一些,各种关系协调得好一些,考虑问题全面周到一些,矛盾和冲突就会少一些,情况也许就会好很多。
比如,南京临时政府組成时,如果照顾到首义功臣一些,民社很可能就不至于从同盟会中分裂出去。如果孙武能把湖北的问题,处理得好一些,或许,“群英会事件就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