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大学篮球场上,袁瑞正和篮球社的几个人打着篮球。

    袁瑞酷爱体育,所以在大学社团中,他参加篮球队,和他一起参加的还有陈恒旭。

    篮球场上,两队人马打的热火朝天。

    场外一些围观的学弟学妹们场上的人欢呼着,兴奋的喊着加油。

    尤其是一些大一新生,在看到篮球队中有几个帅哥的时候,更是眼睛不眨的盯着。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上大学的这个年龄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所以总会有一些爱慕之情。

    “哎,看到了吗?那个红队的那个叫陈恒旭,是大四学长,球打的超级好!”

    “哎呀,我觉得蓝队的那个比较好。”

    “哪个啊?”

    “那个好像是计算机系的,叫王……条件还特别好呢。”

    王廷伟还坐在场外,手中拿着水,耳边传来女生的议论声。

    他眉头挑挑,没想到陈恒旭这傻小子竟然这么有人缘。

    正所谓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可扔。

    他大学4年一直孤零零的,就没见到哪个女生对他有过一个爱慕的眼神。

    一场比赛结束,红队获胜,袁瑞陈恒旭跑到王廷伟的身边。

    “你两个小子不错呀,来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