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森林,依旧银装素裹。
吉尔尼斯镇里所有屋顶都积着厚厚的雪。
伊丽莎白打开传送门将他送到吉尔尼斯镇之后,就带着侍卫们向森林边缘出发了,去的时候不能开传送门,因为对目的地的情况不了解的时候,乱开传送门非常危险,只有在回家的时候才能放心大胆的开门回来。
所以她这一去也不知道要几天。
张经义要过几天单身生活了,还有点小小的不习惯呢。
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走在吉尔尼斯镇里,每一步都会在雪地上踩出一个深深的脚印,满好玩的,双庆土包子这辈子也没见过几次雪,张经义玩得正开心。
突然,南门镇墙上的哨兵突然大叫起来:“吉姆回来了!他身上有鲜血。”
这一声喊,瞬间让周围所有的狼人紧张起来,不少人向着南门跑去,张经义听说有人受了伤,也赶紧跟着过去。
刚到南门口,就见一大群狼人,正围着一只灰色的巨狼,有人在叫:“吉姆,你怎么样了?”
“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搞得一身都是血?”
张经义走近了细看,那被称为吉姆的大灰狼,身上到处是血,鲜血把粮毛都凝结到了一起,一块一块的,由于天寒地冻,这些鲜血已经结了冰,杂血的狼毛被冻得乱七八遭。
张经义还蛮担心的:“满身都是血,看起来伤得好重。”
吉姆咧开血盆大口:“嗯,伤得有点重,这些都是我的血。”
张经义正打算研究一下用什么伤药,那狼人就接着道:“还好伤口已经痊愈了。”
张经义这才猛地一下想起来,狼人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普通的武器无法杀死狼人,就算对狼人造成伤害,他们也能在极短的时间里自愈。必须用银制武器,才能使狼人的伤口无法愈合。
各种西方传说里,都是用银制武器刺入狼人的心脏来将之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