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国金斯顿郊区霍顿庄园
休伊.霍顿爵士站在庄园地下室的酒窖中,望着眼前一整面墙的红酒,选了半天也没有选到自己想要的。
“爵士?没有您喜欢的?”一名身穿黑色长袍与其年纪相仿的人尊敬的问道。
“德玛尔,人就是这样,总想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可往往自己最后也享受不到这些最好的。”
“爵士,往往我们认为的最好的,在继承者看来,一文不值。”
休伊.霍顿爵士从酒架的下层随便选了一瓶后说道:“所以,决定物品价值的,是使用者的爱好。”
“爵士是想说约翰国吧”
休伊.霍顿爵士拿着红酒走到一处木质小桌旁边,取出一个牛皮盒子。
“是啊,我们总是喜欢这个爵士身份,也喜欢这个曾经的日不落帝国,更喜欢的是从这里控制世界的感觉,但时代变了;
我们认为的神圣的金斯顿,在赫提斯眼里可以随意被摧毁”
霍顿边说边从牛皮盒子中取出一个精钢开瓶器,然后套在红酒塞子上。
当霍顿转动开瓶器时,红酒上顿时出现了一个醒目的、金色的正在燃烧的蜡烛标志。
德玛尔笑着取过2个酒杯:“爵士,经济中心早就转移到了纽约,军事中心也在山姆国,掌控世界最近的地方应该在山姆国,或许我们早该离开了”
“不,我亲爱的德玛尔,应该说掌控世界的前线在山姆国,而我们是不需要上前线的,我们需要的是躲在幕后;
我们的打手和马仔们应该在山姆国,在那里可以更方便的操控世界,而我们,应该找个更隐蔽的地方”
德玛尔疑问道:“爵士,这都是权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