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风习习,波浪不断拍打着船身,罗文江跟杨勇一起联合港巡二大队检查锚泊在营船港水域的船只。
港监检查的项目很多,公安检查的项目却很少,只要检查船员有没有船民证、身份证,检查船员和所装载的货物可不可疑。
至于水上消防管理就有些尴尬了。
港监的管理权比较大,但消防安全只是其中一块。
他们虽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船舶有权扣押甚至没收,可执法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少,在违法者眼里缺乏震慑力,经常遇到暴力抗法,导致他们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不敢管或不愿管。
地方水上公安的水上消防执法依据不足,但却有审批权。
正在检查的这条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货船,船长和船员根本不懂消防安全知识,但他们却持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和押运员证等安全合格证件。
经过询问,原来证件都是从他们老家的水上公安分局消防科办的,只发证不管理,只要交钱就给发证,根本不用培训考试。
船长见港监和公安迟迟不走,甚至不交还证件,有些紧张,忍不住掏出香烟。
杨勇吓一跳,指着他呵斥道:“还抽烟,你运的什么你不知道?你就不怕引起爆炸?”
“哦,我不抽。”船长急忙把烟和打火机揣进口袋。
港巡二大的王大回头看看身后,低声问:“小杨,现在怎么办。”
如果对方没证,完全可以协助港监按相关规定查处。
但现在对方有证,并且非常之全。
可要是就这么不管肯定不行,中队长跟他那个去世的师父一样,对消防安全管理特别重视。
刚刚过去的这三个月组织过三次消防安全管理学习,通报过多起水上火灾和水上化学品爆炸或泄漏事故。
甚至出动001,联合水上救援中心、港巡二大队和营船港船闸管理所搞过两次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