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送早餐,中午送水果,周末强行送个小礼物,下午堵着人屁颠屁颠跟在后边单方面和他一起吃晚饭,早晚坚持问安各一遍,逃课去实验教室外面等他......
总之南初将自己贫瘠的追人理论全用上了,有什么来什么,即使星澜一直不给回应也不气馁,还特别想得开。
这世界上干什么都没有容易的,追人嘛,你要把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变成你的人,不付出点代价怎么行?
而且她坚信,勤能补拙四个字肯定也能用在谈恋爱上,不都说烈女怕缠郎,同理可得,烈郎一定也怕缠女了,只要她持之以恒,迟早拿下星澜!
就这么死磕有半个月,大概真是真情感动上天,一直对她视若无睹的星澜有反应了——让她帮他拿外套!
虽然只是单纯当个衣架工具人,南初也好开心,抱着星澜外套都舍不得撒手,甚至在星澜下课后死活不肯还他衣服,怕他硬抢,干脆扭头就给带回了宿舍。
室友看着人都傻了。
“谁的外套?”她们问:“你变心了?不追宋星澜了?”
“当然没有!”南初得意洋洋跟她们炫耀:“这就是星澜的外套。”
室友一听,震惊翻倍:“你钻进男生宿舍偷了人外套?”
偷?什么偷,是星澜主动塞进她怀里的好吗?
南初皱着鼻子要为自己正名,又听室友疑惑发问:“可是你拿个外套有什么用!你要的是他这个人,又不是他的衣服。”
“我也想说,怎么初初你还要搞睹物思人这套吗?没价值啊。”
“一件外套就是一块布料而已,要我说,都不如直接冲上去强吻一口来得有价值......”
说到最后,连南初都自我怀疑了。
是啊,抱个衣服有什么用,不如直接冲上去亲一口,给自己辛辛苦苦半学期的努力发口糖?
越想越心动,甚至已经开始计划实施方案,手机忽然急促响起来,摸出来一看,竟然是星澜打来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