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至2002年期间,新中国全国各地政府强制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对出现亏损的国有中小型企业丶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破产”“解体”。
没有亏损的企业实行“转制”,造成了全国高达千万的下岗职工失业群体。
下岗职工被迫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然后领取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1-2万元),作为安置费。也就是说,国家发放给下岗职工三年工资,三年后是死是活,概与国家无关。
90年代下岗潮是很多老一辈的梦魇,一些下岗者失去收入来源,到菜场逡巡徘徊,收摊时偷拾菜叶。
从这一面来看,似乎是有些不人道。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
1990年代又是,改革开放后的黄金时代。大量国企改制,私营企业崛起。公务员辞职下海,富人跑海南,穷人跑深圳,做生意当老板流行一时。
开矿、挖煤、跑外贸、房地产、办工厂,当下很多传统企业家都是起家于此。
从下岗潮走出来者,绝大多数人都过得比以前更好了。
实在没法子再就业的中老年了,后来陆续有一大批,给予到达年纪就实行退休的政策。
下岗在就业是有风险的,但是如果不改革,国家的风险更大。
拖的时间越久,隐患越深!
国企无法减负自救,首要原因是国企,不单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分担就业任务,养活一大批人。(和大明的宗室,何其相像?)
这使得国企,没有足够动力减员增效,走向发展。
国企也理直气壮从政府和银行那里获得帮助,不必担心倒闭。这导致国企效率低下,同时造成劳动力的巨大浪费。(比如明朝宗室,就成天只管xxoo和欺负老百姓,行为不一样,但性质差不多!)
单纯的职工下岗,显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经济改革。
畏首畏尾,踟蹰不前,这是意识没有跟上时代步伐发展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