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朱子龙的五星金龙红旗船队,凯旋而归。
饭桌上全是美味的食物,边上是能小雨,小秋香坐陪,王大用站在边上有心的有一句没一句的回话。
朱子龙拿出一块日本的银锭,自顾自的笑道:“这倭国丁银成色端是不错,比我大明市面上的大多数银两足色。”
王大用也笑的回答:“其实他们的铜也是不错的,倭国铜多,运回去做成铜钱,又可收数倍之利。可惜私人铸钱终是不太合法,量小还不打紧,量一多,恐生变故。若朝庭问罪下来,就不太好说话了。”
私铸钱呀?
朱子龙的脸上仍然是波澜不惊。
(私铸钱,古钱币术语。民间私炉盗铸的钱币,因意在牟利。毕竟国家以铜为钱,这铜全国各地皆有矿石,不可能每一处国家都掌握在手中。)
在中国古代,除了西汉早期有过短暂的放民铸钱以外,一向都是由官府控制的。
后来的历朝历代,都规定了私铸钱者,皆为重刑。
如:宋太祖乾德元年(964年)7月颁行的《宋刑统》中规定:“诸私铸钱者流三千里。作具已具未铸者,徒二年,作具未备者,杖一百。”
后乾德五年(967年)12月又下诏:“诸州轻小恶钱及铁鎉钱等,限一月悉送官,限满不送者罪之有差,敢私铸者弃市。”对于私铸铜钱者,不计铸造数量的多寡,皆处以死刑。
然而,只要有利可图,私铸现象就难以完全禁绝。
因此,对于已经铸造流通的私钱,古代政府经常采取收与禁相结合的办法。在严禁私钱流通的同时,用官铸法钱和谷帛等收兑私人手里的恶钱,再回炉重铸,力图减少社会经济生活中恶钱的数量。
大明时期也有地方人员私自铸钱的,而且在后期更是厉害。
你要问朱子龙敢不敢?
当然敢了,大不了出了事,就让皇帝分身说是自己秘旨交代的。是替皇帝秘密而为的!
你不铸,别人其它地方上也有人在搞,只少自己搞含铜量还堪比官方比例,老百姓吃亏还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