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飞扬想,有些人,历经世事,即便是容貌改变,性格苍老,但是骨子里的一些执拗是改不掉的。

    凌牧野的执拗,是隐藏。

    “我不知道你们认识。”冯浩迟声音温润,态度谦和。

    这两个男人,表面上看去,真是相像。庄飞扬想。

    一样的谦谦君子,一样的俊朗非凡。

    可是冯浩迟骨子里是水,会让人觉得安定;凌牧野的骨子里却是冰是火,会让人愉悦让人疼痛。一个温润透明,清澈见底;一个混沌反复,难以窥视。

    大抵爱上冯浩迟那样的男人,才是女人的幸福。凌牧野,他只会令人沉沦,令人万劫不复。

    天下的女子太傻。明明临溪而居,却又偏偏喜欢饮鸩止渴。

    “我们是大学同学,在一个部门共事过一年。”凌牧野轻描淡写。

    庄飞扬皱眉。在这个连空气中都写满凌牧野的空间里,她连呼吸都是疼痛的。

    她轻轻拽冯浩迟的衣角:“浩迟,我想回家了。”

    “好。”这就是冯浩迟,从来都不会深问她说话做事的原因。好像从认识她的那一刻起,他就是包容的。他令她安心。

    “我先去打个电话,医院那面出了点事情。阿扬,你先等我十分钟。”冯浩迟握了握她的手,这是他表达亲昵的方式。

    这三年来,冯浩迟对她从未有过逾越。

    其实庄飞扬也不知道她和冯浩迟这样的状态算什么:朋友,兄妹,还是恋人?

    大概她永远也逃不出暧昧这样的怪圈,过去对于凌牧野她是不敢,现在对于冯浩迟她是不想。

    她不善良,她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