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杀,似乎是永恒不变的主题,也是听众之间的生活日常;
正如人们会发明“斗鸡”“斗狗”甚至“地下拳市”以及更久远的古罗马决斗场一样,自认为更高等的生物总是会对自己所认为的低等生命有一种自然而然地掌控,以操控他们的生活命运等等来获得自我的一种满足感。
这就像是食物链,是生命韵动的本能;
这是人性,也是万物万灵的共性。
佛爷第一次觉得自己手中的柴刀是那么的沉重,他记不清楚自己已经挥舞了多少次了,又和对面秦军的剑锋对拼了多少个来回,
麻木,
厌倦,
无奈,
这种情绪开始在整个战场上蔓延起来。
这是一场没有实际利益地枯燥杀戮,为了杀戮而模拟出来的一场杀戮。
终于,一杆长戈架住了佛爷的柴刀,而后一把长剑横扫了过来,佛爷整个人被抽飞出去,若非他躯体坚硬,可能在刚才就已经被腰斩了,但哪怕是现在,他腹部位置也出现了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地吐了出来,面对面前的秦军军阵,佛爷感到了一阵彷徨,仿佛自己面对的,是一座无法翻越的天堑。
自己不是愚公,事实上愚公当年如果不是所谓的天帝派仙神下凡,他也移不了山。
四周的战斗还在继续,佛爷没有休息多久,只是瞥了一眼身后还在布置阵法的胖子等人,当即再度举起柴刀冲杀了过去。
广播选择了合适的对手,或者说模拟出了这批人所能应对的对手强度,再加上自己等人有意识的配合,不至于被瞬间崩溃,也不至于被碾压,但想要击败对手,却也是一场漫长的僵持。
希尔斯似乎是这场战局中最为优雅的人,这是一场枯燥残酷的杀戮,但对于他来说,仿佛是对着塞纳河画着油画,他显得很轻盈,也很优雅,两柄长剑不时舞动出炫目灿烂的剑花,勾勒出的,是宛若雨后荷塘的美景。
但秦军的长戈军阵,像是一只刺猬一样,让希尔斯最后浓墨重彩的点睛之笔迟迟无法下手,你的一切攻击和努力,仿佛都看不见丝毫的成效,但希尔斯依旧稳定住自己的心神,继续挥毫着属于自己的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