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落地窗外的天空染上了一层金橙色的霞光。
顶层的办公室里,男人正坐在桌前低头看一份文件,他食指和中指之间夹了一支万宝龙钢笔,在修长的手指间不紧不慢地转动着,从上翻绕至下,又转了个优美的弧度绕回来,纯黑色的笔身和白皙匀称的手在动作间,构成了一副别样有艺术感的画面。
“滴——滴——”
桌面上的电子时钟短促地响了两声,时间显示六点整。
宋钦扬像被设置了定时程序一样,准点放下手中的钢笔,拿出手机,熟练地滑到了那个他早已背会的号码。
然后他看着前面的“谢寒逸”三个字,迟疑了一下。
谢寒逸跟他说,今天他要在录音室改一首歌的伴奏,估计六点结束。
但对方这种搞创作的事,一直没个定点的,他很少直接打电话过去,一是怕打断对方的灵感,二是谢寒逸忙起来,手机都是直接撂给助理,他就算打也是助理来接。
宋钦扬想了想,还是给谢寒逸的助理小方发了条消息,问谢寒逸忙完没有。
发出去后,他的眼神游移到办公室的落地窗外。
他16岁跟谢寒逸表白的时候,也是在这么一个放学后的傍晚,夕阳和今天都很像。
那时候他紧张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强装淡定叫住了对方。
又不能像女生一样娇嗔地红着脸问:“我喜欢你,能做我男朋友吗?”
他说的是:“冒昧地问一下,我能追你吗?”
纵然是久经这个场面的谢校草,清冷的表情也裂开了一道,反应过来马上告诉他:“不行。”
可能是第一次被男生表白太过震惊,谢寒逸转身走后一分钟,居然又回来了,认真地跟他强调了一遍:“我不喜欢男人。”
夕阳给谢寒逸的发梢都镀上了一层金辉,谢寒逸看他的眼神,又冷漠,又诧异,又带着一丝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