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再次发现绢帛地图(下)
用了这么长时间的透视眼,李恒也摸索出来了这些气息的规律。
凡是年代越久,气息越发浓郁;越是贵重,光芒更加璀璨;保存得越完善,能看出来的信息更多。
这只毛笔的笔头已经秃了一大半,气息要相对不会那么浓郁了,尤其是信息获取更加有限了。
“你手上那支是狼毫笔,是专门用来写小楷用的。”刘万科收了一些东西走了过来。
李恒微微一愣:“狼毫笔?”
他没有接触过多少文房四宝,对毛笔种类更是不太清楚。
“就是用黄鼠狼的毛,而不是狼的毛。黄鼠狼只有尾巴尖可以做成笔头,性质十分坚韧,仅次于兔毫优于羊毫。”刘万科说道。
李恒这才恍然,一支毛笔光是那个毛笔头就有这么多讲究?
看出来李恒的疑惑,刘万科笑了笑,继续说道:“笔头原料十分丰富,一般分为胎毛笔、狼毫笔、兔肩紫毫笔、鹿毛笔、鸡毛笔、鸭毛笔、羊毛笔、猪鬃笔、鼠须笔、虎毛笔、黄牛耳毫笔、石獾毫等。”
刘万科一边说,一边拿出各色毛笔介绍着。
李恒也认真地听着,要不是有刘万科在这里科普,李恒还真不知道光是这么一支竹子材质制作的笔身就有数种材质,也不知道这么小小的东西就有这么大的文章。
李恒的目光落到另外一边,倒是惊奇地问道:“那是毛笔么?这么大?”
这支毛笔看上去有五六米高,笔杆子有一个碗那么大,笔头直径大概有两米上下,放在这儿足足占去了很大的空间。
光是看看就觉得双手拿着也十分费劲。
“是,这是有历史根据的。在安徽的一个桃花潭发现一支重百斤的巨型毛笔,那笔杆长大约厘米左右,笔须是用羊毛制作的,笔杆是用铁制成的......而且据说是清朝末期生产的。”刘万科说道。
“这支毛笔光是沾上墨汁就大约有三百斤了,写一个字都能花将近半个小时了,而且要用这个笔来书写的话,那印章估计也是十分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