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以后,婚礼逐渐受到重视,也逐渐开始大操大办起来,并慢慢衍生出诸多规矩流程。
至于婚闹这一习俗,最早见于北宋末年的《鸡肋编》。
女子初嫁或再嫁时,被前来观礼的男子,或审视或抚摸,都不认为这是无礼。
因为古代并没有自由恋爱一说,男女结合通常是盲婚哑嫁,在结婚(成亲)之前,接触很少,甚至有素未谋面的。
而闹洞房呢,其实就相当于是“破冰”的过程。
通过一些新郎新娘相互配合的小游戏,以及亲友们的起哄说笑,让新人熟悉起来,缓解尴尬,增进感情。
这就是最早的婚闹。
作为传统婚礼习俗的一个部分,婚闹的诞生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凡事都要有个度。
适度的婚闹,确实可以起到活跃气氛、增添趣味的作用。
可一旦过度了,那就从一件好事,变成了坏事。
反而会影响新人的感情和心情。
某些心术不正之人,会借婚闹的由头,行报复、猥亵、伤人之事……
在有些婚闹比较严重的地方,很多人结婚的时候,都请不到伴娘——没有哪个年轻姑娘敢当伴娘——只能找一些特殊职业的女性来当伴娘。
毕竟,她们本身就是卖身的。
收了钱,被摸几下,吃点亏,都能接受。
总之呢,低俗婚闹,一直都为人所诟病,被人所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