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相机价值三万多,现在被你们家小孩弄坏了,你居然就想用三四十打发了我,你不觉得好笑么?”
“你当我是叫花子啊!”
“想啥呢?”
林北嗤笑着说道。
开什么玩笑?
三万多的相机,被摔成这个样子,轻飘飘拿出三四十就想摆平?
拿屁股想也知道不可能的事儿啊。
“什么相机三万多?”
“还说你不是讹钱?”
胖女人嗤之以鼻,满脸鄙视地上下打量着林北。
“就你这一身地摊货的样子,你还能用得起三万多的相机?”
“我看你这多半就是二手市场里花百八十块钱淘来的破烂货,专门用来碰瓷讹钱的。”
“给你三四十已经算仁至义尽了,你拿着就偷着乐吧,还想怎么样!?”
林北虽然有钱了,但有些消费习惯还是没有变。
比如穿衣服。
他追求的是穿着舒服,看着顺眼,这就够了。
并不追求贵和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