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棉花、煤油、药品、盐等战略物资实施严格的配给制的情况之下,对所谓的治安村配额,要高于那些所谓的非治安村。对驻扎在治安村的日伪军,实施了严格的管束和制约,严禁出现烧杀奸淫掠略的事情发生。
对已经转入地下的冀中军区各个分区,地方政权的各级党政军人员,以及伤病员则采取明码标价。自首给什么职务、多少奖赏,而且保证事后绝对不翻旧账。老百姓交出来给予什么样的奖励,提供情报供日伪军抓捕给予多少的奖励。
对于所谓的非治安村,则采取三天一扫荡、五天一清乡,实施严格的物资管控。对那些顽固的村庄,则采取放火烧毁部房屋,甚至是屠村的办法。逼迫所谓的非治安村,上缴大量的军粮,并多次出动大批的日伪军,将村的青壮年抓走当劳工。
冈村宁次采取的胡萝卜加大棒等多种手段齐下,所谓的军事、政治对半分的办法。使得各个分区留守的部分人员和基干武装,以及重新返回冀中根据地工作的武工队,活动的异常艰难。甚至在这块富饶的土地上,连生存都变的困难。
尤其是当地的老百姓,经历了日军四一年持续了整整大半年的残酷大扫荡,以及四二年和四三年上半年的高压统治之后。对重返根据地的部队和干部,产生了一定的畏惧心理。甚至就连原来的堡垒户,都对部队和干部敬而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