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几个要赶通告,所以你只能自己坐大巴去机场。到片场以后学乖点,别再给我惹事,听到没有?”

    陈淑芬到现在还是一肚子气,她就是个赔钱货。原本以她的颜值,乖巧懂事一点,钓个金龟轻轻松松,现在这么作死,风声传出去,谁还敢要?

    黎初没搭理她,直接挂了电话。

    没有助理和司机,黎初一点不意外,但是让艺人坐大巴去机场,亏她妈想得出来。可想想自己的处境和身份,又欣然接受了。

    在厨房做饭的黎璐瑶听到动静出来问怎么回事。

    黎初轻描淡写道:“芬姐定了明天一早的飞机。”

    “有人送你去吗?”

    “她说坐大巴去。”

    听了这话黎璐瑶气不打一处来,“又是坐大巴,每回都这样,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我得打个电话给陈淑芬,同她理论理论。”

    说着去餐桌上拿手机,黎初便道:“算了,也不是多大的事情,就算理论了,她也不会给我们派车来。而且之前住院的事情,确实是我错了。”

    “她就是看我们姑侄两个好说话才回回这样。”黎璐瑶叹了口气,终究是作罢,“明早还是我送你去吧!”

    她折回厨房,继续做饭,嘴里却冲着外面叨叨:“所以,你得替姑姑争一口气。”

    黎初想着在这样的公司呆下去,别说金孔雀了,自己恐怕会变成金丝雀吧,得尽快解约才行。

    她开始翻箱捣鬼找合同,结果什么也没看见,她猜测应该是在黎璐瑶手上保管着。

    不过小艺人的合同黎晗也想像得到,一般签十年或者二十年长约,条件苛刻,说难听点,很多都是卖身契,除非你有朝一日爆红,才有可能为自己赎身,获得自由。

    这种合同通常存在霸王条款,只要有找出这些条款,就可以视为无效合同,她现在要把原合同搞到手,找律师研究个究竟。

    吃饭时,黎初索性直接和黎璐瑶摊牌,“我想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