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除夕,祝兄弟姐妹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合家安康!)
谈判的时候,拜耳公司的高层做了不小的让步。
罗子凌的态度很强硬,一副你们不合作,我丝毫不在意,你们不合作就是你们的失策和损失,你们会错过非常多发展及赚钱机会的架势。
最终,拜耳公司的高层还是做出了让步,几乎都依罗子凌提出的要求进行商谈。
双方正式签订的合作项目有五个,是成药方面的生产合作。
罗子凌授权给了拜耳公司五种药物及保健品的生产许可,每种药物的授权费用是五亿欧元,而且以药物投产后还从销售额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分成。
原本拜耳公司的高层想给北方集团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但罗子凌拒绝了,他“只要”销售额的百分之十。
听起来百分之三十比百分之十多了不少,但拜耳公司的高层知道,这样方式的合作,想将生产成本控制在百分之五十以下,都是很困难的事情,更不要说还有销售环节中的开始。新投产的药物,还要药企自己打开销售渠道,推广费用就没办法控制成本。
甚至,有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
北方集团则是旱涝保收,五支药物每支五亿欧元的授权费用,每年销售额的百分之十提成,肯定比二十五亿欧元的授权费用要高。
要知道,罗子凌只是给了他们一个配方而已。
还有一点,医药销售中,药企往往不是最赚钱的那个环节,医院里销售一百元的药物,出厂价格可能只有十块钱。
如果拜耳集团能控制成本,而且销售渠道畅通,那他们能赚钱的利润,肯定比罗子凌多的多。
但他们也知道,至少前面三年,他们赚的钱绝对没有罗子凌多。
签署了合作协议,自然是皆大欢喜。
不过,拜耳公司的高层并不是很满意,因为他们并没满足所有心愿。
原本他们是想加入罗子凌的科研计划,但罗子凌没有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