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的爱情有什么值得写的?
仕途不畅,迫于生计,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白头到老。
唐明耀尝试写了个开头:
【秋高气爽八月天,红枣颗颗缀满园。出生北方士族大家,家境优渥,七岁便能吟诗,十五岁还在家里上树打枣的少年郎杜甫,永远不会想到,他今后的几十年人生,会在坎坷与颠沛流离中度过……】
停笔。
想了想,太飘。
切入点也不对。
翻开自己专门去报刊亭买来的《萌芽》杂志,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理念再读了一遍,新思维、新表达、真体验……
杜甫的爱情,前两个理念他可以在文中传达出来,但没有真体验,不接地气,给人的感觉,总是隔了一层。
又琢磨了一阵,唐明耀决定从身边的小事切入。
开篇,写夜半时分,万籁俱寂,突然隔壁邻居家传来阵阵喧哗,接着是鬼哭狼嚎,一个男人喊“杀人啦!杀人啦!”把周围邻居全都吵醒。
人们睡梦中穿衣起身,前去查看,发现原来是两口子打架。
因为男人没本事,挣不到钱,当年结婚的各种许诺,现在一样没兑现,日子还越过越难,女人不满意了,成天在家里找茬,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这次大半夜的因为打鼾又吵起来了,女人去厨房拿了菜刀要砍人,于是就有了邻居们听到的那声呼救。
邻居们好心劝架,但发飙的女人没人劝得住,只好报警,派出所来人调解,闹到天亮才得安生。
文章里的“我”,由此产生许多唏嘘。
家长里短,一份感情经过柴米油盐的过滤,是否就会变质?
大人们的感情,是否真如元稹诗中所言“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