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唐明耀文思如泉涌,每天除了上课、做作业和读书,其他时间,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他都在脑子里构思,剧情怎么写才能更好。
比如女主角,最开始写的时候,他只想写一个心怀正义的女角色,看到了刺杀事件的一些不正常之处,才在机缘巧合之下救下了男主角。
后来一想,这样写有点单薄了,于是把女主角写成那个封疆大吏的女儿,幼年时就随一个道姑上山练武,突然接到父亲的亲笔信,说有重要事,要她回家一趟。
结果等她到家时,看到的却是父亲被当场刺死的场面。
刺客在她面前扬长而去,她想阻止,却无能为力。
正当她打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出真凶时,官府一夜之间竟然就破了案,凶手正是男主角。
因为和刺客照过面,她敏锐地发现了这件事里的阴谋味道,于是顺着线索一路追查,才在主角被围捕的关键时刻,出手救下了他。
之后再接上主线剧情,故事就变得完整了。
多了些单元剧的悬疑感,情节也更复杂和厚重,唐明耀对自己的设定颇为满意。
一个星期,他以每天四五千字的速度,迅速把脑子里的构思,变成了笔下的文字。
作文本很快写完了一个,又换了一个,然后又换了一个。
圆珠笔也不经用,他摆摊还剩下了两支,都被他很快用完了。
到周末时,唐明耀长吁一口气,搁笔。
手腕酸痛得不行,只想找根绷带吊在脖子上。
精神头却还不错,甚至可以说是亢奋,因为他是真的用心在写这篇小说。
受前世看网络小说的影响,写的时候他并没有纠结于个别词句的运用是否准确,以及人物描写是否到位,他只是用流畅而朴实的语言,把心中的故事徐徐展现出来。
文笔,说不上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