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飞扬还没有咽气,1号查看了下,认为他还有救。
天行会叛徒的手刺虽然刺透了他的后背,但并没有刺中要害部位,命大的人往往都是如此。
拔出尖刺,涂点药,再简单处理包扎了一下,就看他自己的生命力了,等等是否可以苏醒过来。
接着,于南和1号就开始了愉快的摸尸过程。
在这个时代,人要发财就只有两种,第一要有势力,第二要有实力。
有势力的,可以组织有实力的手下去帮你抢钱抢人掠夺资源,而有实力的自己就可以去抢钱抢人扩充势力。
其他人,那就只能靠运气活着。
厮杀和争斗,每一天都在各处上演。
拼个你死我活的两方,死掉的那些人,身上的所有东西,那都将成为活着一方的战利品。
现在,天行会和黑衣人身上的东西,理所当然,就成了于南的战利品。
当然了,任飞扬还活着,他的东西和包裹,于南并不打算占为己有。
“这些人也太穷了吧!”1号一边摸索,一边还在吐槽。
十几个人身上,他只搜出来数量很少的一些碎银子,一点药,收获并不好,但也是聊胜于无。
两方的衣服都太显眼,并不适合穿,但是鞋子倒是可以的。
在于南的命令之下,1号很郑重地将那双主人赠予他的人字拖脱下来,然后别在了腰间。
人字拖的地位,比短匕和两条蛇鞭可高多了。
再换上一双从尸体上扒下来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