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他说出来的话差点把我吓死在当场。
他说让我杀了我的养母陈兰芳!
他居然让我杀人!
他以为他那几个臭钱就能让我走上绝路!
我拒绝了他。
我虽然混蛋,但还没混蛋到不知道杀人犯法的地步。
我告诉他,违法犯罪的事我不能答应他。
哪怕他真的断了我的粮,让我上街去讨饭,也比一辈子担惊受怕,甚至直接被抓去挨枪子强。
他看我说得很坚决,于是改变了主意。
他告诉我,不需要杀害陈兰芳,只需要替他把陈兰芳送到指定地点就行了。
我再次拒绝了他。
因为把陈兰芳送到他的手里,就等于把羊送进虎口里。
警方要查,我也一定会变成帮凶,还是得坐牢。
我本以为拒绝他两次以后,他就会放弃,然后彻底把我扫地出门。
我当时已经藏好了我的私房钱,准备好了换洗的衣服,然后想要找个好去处,以便能够栖身。
谁知道,他再次找到了我,说出了他改进后的计划。
我只需要让陈兰芳脱离警方的视线,换一家警方想不到的医院,让她享受剩下的时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