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窒息的亲吻,能代替很多言语。

    宋捡快要被顶起来了,无力地靠住墙,他的手想抓哥的头发,把手指插进去,像他们以前在小帐篷里。但现在他不敢,万一被梁霄看出来些什么,察觉到什么,发现他和哥在屋里做了哨兵向导绝对不允许的事,在偷情,那周允长官的名誉就彻底毁了。

    可是当他张开嘴时,又吸得那么深,深到他恨不得把身体给凿开。

    手在硬挺的向导军装上乱摸,摸到了肩线,摸到了肩章,也摸到勋章。这每一个,都是哥带着哨兵上过前线的证明,无数次的英勇作战,无数次的死里逃生。

    哥像头狼,带领着部队。

    部队里,有得是更强的哨兵,甚至还有漂亮强壮的女哨兵。宋捡把舌头伸进了周允的嘴里,咬他的嘴唇来泄愤,明明知道小狼哥喜欢男人,可是还是会对女人有无限抵触。

    大概是小时候那个闯进帐篷里的姑娘吓着了自己,她的话刺激到了自己,在自己还看不清楚这个世界的时候,提醒他,男人和女人的本质区别。

    宋捡好害怕,怕哥虽然喜欢男人可是也想要小孩儿,自己不能给啊。自己又不像小丢,好歹能吃进去一个蛋,把肚子撑鼓。

    明明他们刚刚相认,可是宋捡已经在脑袋里想了很多,想了一辈子那么长的事。

    两个人什么都不说,只靠眼神和动作,力度和深度,他知道他是小狼哥,他知道他是小半瞎。小狼哥变成了S级的向导指挥官,小半瞎变成了B级的捡垃圾小哨兵,可是当他们的嘴相碰,抱起来,互相抚摸对方的背部,一切都没有改变。

    什么都没有改变。

    宋捡甚至没有机会问,哥你为什么不留长头发了。

    哥那头长发,多漂亮啊,营地里每个人都夸,说他跑起来有多么多么帅气,浑身都是力气。当然帅气啊,在自己还看不清楚世界时,两只手已经会用野草丝编精致的头绳了。

    每天早上,给哥编辫子,是一个小瞎子最开心的事。哥的头发那么多,那么长,和自己亲嘴时,全部搭在自己的脸上,扫着自己的眼睫毛。

    可是现在头发已经不长了,还打了发胶,怎么看都很像是一个人类,不像狼。可是宋捡很想试试,试试这个已经成了大向导的男人,身体里还有没有狼的血性。

    两条蛇在他们身上滑动,拧成了麻花。周允的蛇伏在同类的背部,两条蛇盘在一起。

    小丢同时也缠住了周允的脖子,这是除了主人之外,第一个抚摸过它腹鳞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