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柚乖乖地让少年抱着,小脚丫还蜷缩了下,她的脚趾甲很久没剪,长得有点长,但嫩嫩的脆脆的,被水泡了之后也是干干净净的。她显然有点怕钱春红,看见钱春红的时候,身子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一下,少年感觉到了,他只觉得内心深处有一股愤怒油然而生,这与他多年来所受到的绅士教育相违背。
明明是看起来那样可怜贫穷的一家人,可他却没有生出丝毫怜悯之心,甚至想要撕了他们。
宋季同本来正冷眼瞧着钱春红拙劣的表演,转头便瞧见小儿子从低矮的小屋子里——他甚至都没意识到那间低矮阴暗,在大白天的都看不清楚的屋子居然是有人的,抱出了个小姑娘。
小儿子今年十五岁,但身高已经一米七五,并不瘦弱,平时有运动的习惯,看起来就是翩翩少年,健康又阳光。可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姑娘却小极了,就是那么小小的一团,露在外面的胳膊跟腿儿,瘦得惊人,仿佛一点肉都没有,就是一层皮包着骨头。
正处于极度兴奋中的朱招娣也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这对父子对她并不热情,甚至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却从锅屋把那个小贱人给抱出来……她心里发慌,“爸,弟弟,我、我才是你们要找的人啊!我妈刚才说了,我才是!你们不要认错人!”
钱春红眼见柚柚被抱出来也急了:“你们把我闺女放下!那是我的闺女!你们认错人了!”
少年抱着柚柚冷笑,这会儿他完全看不出一点温柔:“你是当我们瞎,还是傻?你亲闺女跟你长得一样丑,就你那张脸,能生得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瘦弱成这个样子,还是掩不住的美丽娇嫩,钱春红也配做她的母亲?
再看这一家三口,个个粗手大脚,不说胖,却也壮,怎地就只有他怀里的小姑娘如此瘦巴巴?说他们没有虐待她他都不信!
钱春红就是咬死了柚柚是她亲生的,朱招娣才是他们要找的小孩,朱富贵全程缩在一边不敢开口,他心知自家这是惹上大|麻烦了,少说话就少错,钱春红那死女人真是不长眼,还敢在那闹,没看人家脸色越来越冷了吗?
朱富贵到底还是聪明点儿,舔着脸搓着手笑,一副猥琐相:“你别听我女人瞎说,她就是魔怔了!来娣在俺们家这么多年——”
“别叫她来娣。”宋季同冷着声音说。
这名字听着便叫人反感。
“好、好。”朱富贵完全没脾气,他现在就想讨好一下人家,要是能要点好处再好不过。“她在俺们家这么多年,到底不是亲生,你也不能要求俺们对她跟对自己亲生闺女一样对不对?这农村丫头片子,哪有不干活的,虽然没啥好条件,但至少也给了她吃穿,让她活到现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看这——”
宋季同怒极反笑:“所以你把我女儿养成这个样子,我还要感谢你?是这意思?”
“也不是说感谢吧,好歹有点表示不是?”朱富贵嘿嘿笑着,仍旧搓着手,尖嘴猴腮的长相与那一咧嘴的两排大黄牙,看得人下意识反胃。
钱春红听朱富贵轻轻松松就把人给认了,扑上来就要打他:“你在说什么浑话!来娣才是咱闺女!招娣不是俺们亲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