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空间昏暗。
只有两边几盏油灯闪着微弱的光,被风一吹,就灭了两盏。
由于常年不见天日,甚至连呼吸到的空气都是湿冷浑浊的。
地面上铺着肮脏的稻草,墙边那堆稻草上还躺着一名瑟瑟发抖的老人。
陈宪怔怔的透过牢房的木门看向外面,不远处班房里的衙役正捏着小酒壶,不时的哧溜一口。
他被关在这里已经两天了,不对,如果按照自己这具身体中的记忆,或者说是按照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应该是三天。
在这暗无天日的地牢里整整思索了两个日夜,陈宪最终在无奈中接受了这个自己已经回到数百年前的现实——自己身在明朝正统十二年,姓陈名宪,字行之,杭州府钱塘县人,本是个秀才却因为将一名溺水女子带回家中施救,被定为窝藏逃犯而褫夺了功名押在这里。
三天前的堂审让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惊惧不已,当晚就在牢中撒手人寰,自己这来自数百年后的灵魂便鸠占鹊巢,来到了这正统十二年的大牢中。
可这又有什么意义?
按现在自己的身体状况,在这寒冬腊月的阴冷大牢中坚能持多久都成问题,更遑论建功立业或是改变这个世界了。
陈宪不由得想起记忆中的那个名叫陆小钗的姑娘,倘若不是她多方恳求,又愿为自己纳钞赎罪,恐怕这具肉身在堂审当天就被包铁的水火棍砸成稀碎了。
按大明律的规定,窝藏逃犯者,轻则杖八十,重则徒、斩。
按照最轻的杖八十来说,赎钞也要一千六百贯,这可是整整一千六百两银子!
自己尚未被褫夺功名的时候,每月能在府学领到的廪膳费只有一两银子,常年在街头行商的小贩,一年往往也挣不够二十两银子,更何况这便是这小贩一家的全部收入了。
她愿为了自己拿出这天文数字一般的赎钞吗?
沉闷的脚步将陈宪唤回了现实,矮胖的衙役摇摇晃晃的走到了门前,抠索着寻了钥匙打开牢门。
“陈宪!”衙役伸手扣了扣牙上沾着的菜叶,斜眼瞥着陈宪说道:“班爷我干了半辈子也没见过小钗姑娘一面,你生的俊朗就是不一样,连花魁都愿赎钞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