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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历史书上的这一大串刑法描写,在连想到自己被发现后的下场,黑莲花一向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漏网之鱼的残忍手段,林朝歌的面色刷的一下白得彻底。
少年在于黑衣人低言轻语几句后,眼神却是半刻不利窗户处。
林朝歌对上那双探究双眸,慌忙扭头逃避。
彻底腿软再地,双眼止不住发黑,潜意识知道自己不能再呆在这,咬破舌尖,疼痛驱赶一部分惧意,轻手轻脚,手脚并用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跑!”脑海中此刻只有一个念头,跑得越越好。
今夜注定是个不平静之夜,林朝歌不敢走大道,专挑小路或者抄近道跑回西苑,跑一会儿总习惯性扭头看相身后,担心后头会有人追踪。
果不其然,等她跑出去没一会,她藏身的地方出现一手握银白色弯刀的黑衣人,黑衣人捡起掉在地上的一张空白数算题,返回交给领头少年。
“既然如此,这人倒也没有多大用处,如之鸡肋,弃之可惜,食而无味,杀了”。
分明是清越似水涧青石,清冷,薄凉的低迷声线,温,无端令人胆至心寒。
“你……”脸色泛清的张夫子最后一句冷厉话还没吐出来,人首分离,死不瞑目瞳孔暴瞪,沾染血液灰尘的脑袋咕噜噜滚到床底。
“放火”随着少年一声令下,火油撒满整个院子内外。
林朝歌应该庆幸自己先走一步。
林朝歌一脸狼狈,因为穿过灌木花丛,身上大大小小挂了不少血痕,加上不小心摔倒再地滚了几圈,衣服早已脏得不成型,
跑回宿舍,等意识到自己回到西苑,彻底安的时候,林朝歌才发现自己在半路鞋子跑掉一只,雪白鞋袜脏污不堪。
弯腰半蹲,平缓呼吸,等足渐呼吸均匀。
这才开始重新整理审视自己的形象,顾不得心疼沾染泥土草屑的外袍,脱下扔倒不容易被发现的草丛里,用石头压下,星月银辉下光着一双比之其他少年要小许多的脚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