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县地方建立酒课分司。
设正副提举二人。
税使四人。
下设评估所、布告所、核算所、徵📫🝲管所、举报所、稽查所、照磨所、储运所、人事所、🜙🂨👒监察科。
这最後的监察科名义上挂在酒课司下,实则对都⛥察院负责,专门负责监察本地酒☬税司是否有贪渎不法之事,直接向巡查御史报告。
先由各地知县从当地三十五岁以上的生员中选拔六人、
分任正副提举和税使。
提举则再负责选拔年龄二⛬十五岁🐫以上的童生充当各所正副主事。
其他所需算手、抄手、差役由各所自行招募。🞿🙾
凡在各🞙🔡🂍🞙🔡🂍酒课司任职满三年,考核🐫优秀者,原先的生员,可赐同举人出身。原先的童生,可赐同生员出身。
最後一条是朱由检和茅元仪商议後决定的,另有专门的圣旨,🃳🛸通过各地提学🍮🚋御史和教谕传达下🎳🕌去。
朱🟂🚒💴由检🞙🔡🂍深知,这最後一条加上去後,巨大🀺的激励效果。
此时明朝🝜🞵全国各地的生员总数大概在五十万👿🎨以上。
这是明末顾炎武的估算。
而现😒代历史学家的估算,有认🐌⚂为明代生员总数在⛥六十万以上。
童生数量自然更多,全国童生数量可能超过六百万以上。🙵
这五十多万的秀才,和六百万的童生,是一个庞大的有文🙵化的人力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