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的规矩自然是不能坏,我挑了件中规中矩的裙子,提了一个黎明送我的包,十足的不想抢新娘新郎的风头。
今天我不唤黎明为黎明,今天他是彻彻底底的洪黎,一身的贵公子气,没有游手好闲的纨绔样儿,只留的A大的书香与多年的家教萦绕左右。
我去了,见了迎宾的新人,才知道原来洪黎的表姐和伴侣都是女性Alpha,还是军人,眉眼间都是逼人的英气。
表姐看着严肃,其实待人很亲近,和我在门口寒暄了几句,才叫人把我和洪黎带进离舞台近的一桌。
我瞄了一眼,见桌上都是和我们差不多年纪的小辈,松了口气。
洪黎旁边还空了两个位子,孤零零的,像是在等人来。
我正打量着那两个椅子,旁的就有个姑娘凑到洪黎这边问:“诶,你哥呢,还没到啊?”
“没,我哥还要把我侄子送去托儿所才能过来。”洪黎笑着说。
“那成,我好久没见他了!他儿子的红包我都背着呢!”那姑娘爽朗地笑开了。
“诶!你怎么这样,我都忘记了,你好啊,背着我们兄弟姐妹先做人情。”桌上立马有人起哄,我恹恹地靠近洪黎。
“怎么办,我忘记准备侄子的红包了。”
我说的小声,所以要凑的洪黎格外的近,几乎是脸贴脸,嘴唇近乎要整个吞了他的浑圆的耳垂。
洪黎拍了拍我,以示安慰:“没事”我还以为他准备了,正心中欢喜,结果他给我劈头盖脸地甩了一句“反正我也没准备。”
差点没一口气噎过去。
婚礼不算复杂,我们已经错过了上午最精彩的接亲,抢红包了。据说他们把新娘的鞋藏在了屋顶上,结果表姐用一个石子就给打了下来,出尽风头,抱得美人归。
正式开场的时候,虽然已经参加过了很多次婚礼,甚至有些比这次还要盛大,我还是会被震撼。
我惊讶于新人眼中的爱慕与幸福,沉溺在着欢愉的气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