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省城参加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的代表,由陆玖和范鸿宇亲自带队。
此番云湖县抗洪抢险一共评选了三个先进集体,二十九名先进个人。按照省里的要求,所有先进集体的代表和先进个人,都要去省里参加表彰大会,并且说尤省长亲口指示,每位先进个人都要上台领奖,由省领导亲自给大家颁奖。按照大会流程来看,单是颁奖仪式,就准备了两个小时。
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决定。
以往省级规模的总结表彰大会,一般很少这样子召开的,都是派代表,会议的中心议题,主要是领导讲话,先进代表发言,颁奖仪式是高潮,但持续时间不会太长。
倒是很“人性化”。
这回改规矩了,大家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改规矩,自然不会有人去深究,一切按照指示办理就行。
先进们上午赶到县里报到,中午县里招待大伙吃了一顿午餐,下午集合,前往省城,明天一早开会。午宴很隆重,县委县政府几乎所有在职领导都参加了宴会,向英雄们表示敬意。
不少先进个人相当兴奋,这还是他们头一回参加这样的活动。
作为普通群众,竟然有机会和县里的一二把手同桌吃饭,还要去省里参加表彰大会,从省领导手里接过荣誉证书。
一辈子都没想过,会有如此荣耀的一天。
云湖县这回评选抗洪抢险先进个人,也让大伙跌落了一地的眼镜。
竟然有超过二十人是普通群众,没有任何职务的,最大的“官”也不过是个村支书。另外九名被评选为先进个人的干部,多数也不是领导,而是普通干部。此番被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的,只有两名科级干部,十原区党委书记顾云峰和县委一名副科级的保卫干事,这位保卫干事是云湖镇基干民兵营的营长。因为十原区和基干民兵营在抗洪抢险之中表现极其出色,他俩沾了这个光,被评为先进个人。
以往的所谓先进表彰大会,其实就是“干部大会”。真正的普通群众代表,完完全全成了点缀。
县里这回也改规矩了。
而且规矩改得挺厉害。
因为在抗洪抢险工作中表现不佳,工作不力,导致芦花镇大堤桥头村堤段决堤,造成一定的人员财产损失,芦花镇党委书记周子其和镇长吕敏峰被县委通报批评,分别撤销了镇党委书记和副书记的职务,县委同时建议芦花镇人大主席团免去吕敏峰芦花镇人民政府镇长的职务。
一纸文件,在云湖县官场引起了空前的“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