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顾铮已经有十九岁,是个大男孩了,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脸上的表情桀骜不驯,一看就知道是个不良少年,他的容貌相比起十一岁的时候已经变化太多了,但是姜咻记得他左眼眼尾的凹陷里有一颗很淡很淡的小痣,那颗痣的位置很特殊,很难有相同,她呆呆的看着顾铮,顾铮拍了拍她的头:“小丫头,你是不是傻?让你给钱就给钱?警察叔叔吃干饭的?”
“……”姜咻抿了抿唇,说:“……顾铮。”
“嗯?”少年愣住了:“你认识我啊?”
姜咻有点难过。
她一直记得他,但是他却早已经不记得她了。
严格算起来,顾铮是姜咻第一个朋友,她一直很希望再次看见他,只是她没有想过,他们这一次的遇见,花了八年。
“你……我小时候,你请我喝过甜牛奶,就在富阳街公园里,你还记得吗?”姜咻小声说:“是八年前的事情了……”
她本来以为顾铮已经忘了,但是他想了想,露出一个笑:“啊,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小傻子啊,咦,你都长这么大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受人欺负?”
姜咻有点委屈:“说好了请你吃草莓蛋糕的,但是你第二天没有去公园。”
顾铮随口说:“那天有事,第二天就去了嘛,但是你就没去了。”
姜咻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个满口谎话的大骗子:“我去了两个月!你一次都没有去过!”
翻船的顾铮:“……”
他咳嗽一声,单手撑着姜咻靠着的墙壁,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这样,妹妹,我们打个商量,那件事是哥对不起你,你能不能忘了?”
姜咻瞪大眼睛:“不能!”
顾铮有点头疼:“你这个小妹妹真的是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我请你吃冰淇淋。”
姜咻:“……”
最后他们还是去吃了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