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最近爵士给自己的压力很大,想把本书写的精益求精,所以时常卡文,很是烦躁想撞墙!这是第一层痛苦!
而且订阅好像是凝固了,增长极为缓慢和不稳定,这又是第二层折磨!
爵士每晚基本上都要熬到凌晨一两点钟,第二天六七点就得起床去工作,所以精神不济,易怒,这是第三层煎熬!
爵士认为:写书需要激情,需要憋住那一股子劲!
只是最近给自己的要求太高,那股子激情和劲有些消退的趋势!
爵士需要鼓励!希望有能力的书友能用订阅来鼓励和支持!
希望大家用订阅来把爵士的那股子精气神提起来!
明朝的女人还算是好的,等到了蛮清,什么三寸金莲就开始泛滥了,出个门都是在受罪。
大明的后期出现了小脚癖好,但那也只是从侧面把脚绑住,让女人的脚变得修长狭窄。
而蛮清的小脚那干脆就是直接把脚骨缠断,整一个变形记。走路都是不住摇曳,甚至还需要旁人扶着才能正常行走。
那些酸臭文人对此美名其曰:风中摇摆!更有些人用这种小脚女人的鞋子当酒杯使。
张淑慧觉得自己嫁给了方醒真是够幸运的,夫妻恩爱不说,更难得的是,方醒居然不限制她回娘家的次数,只要想去就去,他多半还会亲自陪同。
所以看到方醒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后,张淑慧握住他的手,柔情似水的道:“夫君,我只是想为你分忧。”
方醒反握住她的小手,一本正经的道:“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可好?”
张淑慧怔了一下,然后才想通了话里的含义,不禁噗嗤一笑。
“少爷,来了个宫里的人。”
两口子正含情脉脉的时候,小白冲了进来,铃铛紧随其后,呼哧呼哧的吐着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