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敖西。”
“年龄?”
“17岁。”
“17岁?”
“23,23,说错了。”
敖西身处一间会议室内,和两个LASD的内务局调查人员面对面,他们是来调查敖西开枪击毙流浪汉的事情。
“我是内务局警官史蒂夫,他是塞姆,现在正式询问你,请你简单叙述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
“我和马克警官一起去参加柔似蜜市政府组织的流浪汉清理任务,当时我正在和两名游客聊天,忽然发现其他警官都向一个方向跑动,我就也跑过去。
在跑动中发现,是一名非洲裔美国人流浪汉和一名警官打起来了,然后两人倒地,然后我就听到倒在地上的警官喊:他拿了我的枪!
我就下意识拔出了自己的枪,并进行口头警告,但是警告无效,然后我发现,倒在地上的警官撑开了那名流浪汉,但是流浪汉却意图把手枪指向他,我果断开枪,将流浪汉击毙,就是这样。”
“报告上说,你连开五枪,全部命中流浪汉的躯体,而近在咫尺的汉克警官毫发无伤,你的枪法不错啊,不像是刚刚接触手枪的人。”
“我的射击天赋还可以,我的培训警官都说我的进步很快,当时距离也很近,只有两三米远而已,我的运气也很好。”
“你不怕被流浪汉开枪打中吗?”
“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你知道的我的经验很少,当时我应该躲到流浪汉的左侧这样会安全一点。”
史蒂夫翻翻手上的文件:“这份记录上说,你刚到美国的时候经历了很严重的抢劫,而成为后备副警长是为了打击罪恶,那么,你是否会过度使用武力,来进行报复?”
敖西眼睛一眯,觉得事情有些不对,问话逐渐有点歪了,而且感觉这个史蒂夫话里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