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微小说网>奇幻玄幻>娘子合欢BY尘无殇 > 第二十一章-谁是强者
    杨秋池心想,你还别说,这红绫小脑袋瓜还真不错,这现场伪造得象模🛇象样地,连金师爷这样的刑名高手都瞒过去了。如果不是遇到自己这现代来的法医,要揭穿这伪装,还真不容易。

    杨秋池迈步就要出去让红绫🁾🋗🙛说出真相,可他刚迈出了一步,就站住了🊝👓🈙,不对,自己记忆地是现代的刑法规定,谁知道古代刑法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也规定杀死强奸犯不负刑事责任呢?如果要负刑事责任,那自己这一说出来,不就把红绫给害了吗?

    杨秋池搞不懂了,还是先问问再说,问谁呢?金师爷?这老狐狸一定会怀疑自己问这问题的用意,或许就会怀疑到这案子上去,不行🀢⚈🏜,不能莽撞,要先毁掉现场证据,把这案子坐成铁案后再说。只有这样,就算明朝法律规定杀死强奸犯也要负刑事责任,就算金师爷或者其他人怀疑是红绫干的,这案子也查不清了,红绫🜰才不会被牵连。

    三思而后行!杨秋池现在已经越来越🊱🔈⚔理解这句话地重要性了。

    杨秋池做对了,中国古代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规定远远没有今天的刑法规定地广泛⚙👸🍬,对私权救济是😎⛴严格限制的。

    由于妇女地位的低下,法律对妇女的保护也显得格外的苍白,《大明律仅仅在“杀死奸夫”一节中规定的“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这也是赋予丈夫杀死奸夫的权利,这🎬🔊⚧权力严格来说还不是正当防卫。

    《大明律》在“犯奸”一节中,并未规定强奸罪的被害妇女有正当防卫权。反而强调“🋘🙤强奸者、妇女不坐。”,也就是说,如果妇女被人强奸,受害妇女不用为这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这已经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明朝妇女地⛎位的极其低下,甚至连自己捍卫自己尊严地权利都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

    所以,在明朝,强奸犯罪中的被害妇女可以用自杀、以死相拼来捍卫自己的声洁,却不能用杀死强奸犯来保护自己。这种权利🜊🀠是属于朝廷官府的,是公权力,不允许私人行使。红绫杀死李员外父子他们三个,在明朝仍然要负刑事责任,虽然不会比照杀人犯处理,却还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

    红绫这样做显然已🙉🈠⛚经预知了自己行为的后果,所以,她选择了伪造现场。这一招是🋨🛴♃很聪明的,在明⚎🐓朝侦破手段很落后的情况下,也是很有效的。

    杨秋池冷静下来之后,第二个问题就出现了,🈲🂍红绫是怎么杀死三个个大男人的?首先,🋘🙤她双手反绑,怎么🀵🁇杀人?

    很可能红绫自己伪装了被人反绑,如果是这样,那反绑的情况肯定会有破绽,可能是做一个比⚽🖸🗛较松的套,把手钻进去,等小丫鬟帮她解绳索的时候,只要稍稍用力往外🜀⚯蹦紧,🜷不仔细是看不出来的。

    杨秋池知道,叫那小丫鬟核实解绳索的情况肯定是💲🕰🍑不合适的,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还是自己先查一查。

    杨秋池拿起那段白绸子🌞仔细观看,上面有一些血痕和血指纹。

    杨秋池心中一动,如果是红绫自己反绑自己,一定会在白🂥🐷🄞绸子上留下指纹,也就是🋨🛴♃说,白绸子上😎⛴的血指纹应该就是红绫的。

    这种血指纹很容易🙉🈠⛚提取,直接用透明胶带粘取就可以了。

    提取了上面的指纹,对比证明果⛂🗡🝈然是红绫的!

    既然红📁🗼♓绫伪造了自己被捆,那门闩上的血指纹也应该是她的,因为三人当晚在房间里的时候是闩上门🛻♻🍢的,而红绫要编的故事是小少爷和老爷去而复返,所以,门就应该是开着的,因🄒☣此,红绫杀完人之后,去把门打开了,这样就把血手印留在了门阕上。